【百貨通】Fine隔板整理盒-7.3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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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訊息描述:
各式收納,分類便利
冰箱、廚櫃、衣櫃、廚房等各種運用
附輪設計,隔板分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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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-03-1312:07
〔記者黃建華/高雄報導〕余姓男子在網咖結識郭姓女子,聽郭女表示「想要1部兒童腳踏車給兒子」,2人竟連袂在半夜行竊路旁的兒童腳踏車,高雄地院一審依竊盜罪判余男有期徒刑3月,如易科罰金需繳9萬元,郭女則判有期徒刑2月,易科罰金需繳6萬元。為了區區3000元腳踏車,2人共要付上15萬元代價才能免去牢獄之災,真是因小失大。
判決指出,郭姓女子因需要1部兒童腳踏車給小孩用,竟與余姓男子於民國104 年11月13日清晨5 時31分,由郭女騎乘機車搭載余男,由余男下車行竊某商家騎樓停放的兒童腳踏車1 部(價值新台幣3000 元),得手後,以大型塑膠袋打包,由郭女騎機車搭載余,合力將兒童腳踏車載回郭女住處。
雖然郭女在法院審理時都否認和余男一起偷腳踏車,辯稱是余男表示有親戚腳踏車要賣,她剛好有需要,才載余男一起去取車。
不過,余男自始自終坦承,2人一起偷車,並共稱是郭女表示他兒子需要1部兒童腳踏車,但她沒錢買,才載他一起去看看路邊有沒有適合的,有的話就載走。
余男說:「我們是一起去偷牽的,當天晚上我們2人都在網咖,說好天亮一起去牽,郭女還準備一個大型黑色塑膠袋讓我裝腳踏車」、「我沒有跟郭女說那台腳踏車是我親戚不要的,她也沒有拿錢給我,她把腳踏車洗乾淨以後拿給她兒子騎,我還幫忙一起洗」等語,法官審結認為,如果不是偷車,2人取車不用挑在半夜還戴上安全帽。不採信郭女辯詞,將2人都依竊盜罪判刑。404F140EB30ADF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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